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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: (一)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,依法查处生产、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,取缔无证生产食品行为。 (二)管理和监督全 县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,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。 (三)负责“前店后厂”类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的监管。 (四)统一管理和监督食品质量认证工作,推进食品工业产品名牌战略。 (五)统一管理食品标准化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,并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对地方规模产品,组织地方标准制定。统一管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,督促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标准体系。 (六)统一管理和监督食品计量工作。 (七)管理和监督食品标签工作,依法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。 (八)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预测、发布等工作,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和通报。 (九)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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